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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口乡组织文化管理员、文化骨干认真贯彻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

来源:山口乡   发布时间:2018-01-15 10:20:23
  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于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,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相关法律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,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。
        为了宣传贯彻落实好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2018年1月12日,山口乡文化站组织文化管理员、文化骨干及村级农家书屋管理员认真学习。此次学习的内容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、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李国新先生解读《公共图书馆法》。通过对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中社会图书捐赠、未成年人服务、服务公示制度、服务反馈机制、读者个人信息保护、志愿服务等条款的认真学习,培训人员纷纷表示,本次培训及时、生动,既有理论做指导又有样板可参考。让大家对公共图书馆的宗旨、使命、服务理念和社会功能等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。
         通过此次学习,使大家改变了农家书屋就是给百姓看书学习的地方的认识,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山口乡图书分馆将继续通过图书推荐、宣传展板、网站报道等多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,保障百姓公共读书阅览的权利,提高公众对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知晓率,鼓励社会公众走进图书馆扎实推进山口图书分馆服务体系建设,更好地为农村、农民服务!(单位:山口乡 撰稿:朱燕 审核:吴艳杜)
责任编辑:山口乡